一方患有精神病可以要求離婚?;橐鲎杂杉劝ńY婚的自由也包括離婚的自由。
但是配偶是精神病人的,只能通過訴訟方式離婚。因為配偶是精神病人的監(jiān)護人,離婚之前應當先變更監(jiān)護人,之后再提起離婚訴訟。如果對方是間歇性精神病人,在清醒的時候也是可以辦理協(xié)議離婚的。
一方可以攜帶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和起訴狀及副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法院審理發(fā)現(xiàn)一方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后經治療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都可確認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會判決離婚。
法律依據(jù):《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