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駕車撞傷人致輕傷二級,可能會被判處拘役,并處罰金。醉酒駕車本身就是一種嚴重的違法行為。根據(jù)我國法律規(guī)定,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構成危險駕駛罪。一旦醉酒駕車并造成他人受傷,其性質更為嚴重。
對于造成輕傷二級的后果,法院在量刑時會綜合考慮多種因素。包括醉酒駕駛的情節(jié)、事故發(fā)生的具體情況、犯罪嫌疑人的認罪態(tài)度、是否積極賠償被害人等。
如果犯罪嫌疑人能夠積極認罪悔罪,主動賠償被害人的損失,取得被害人的諒解,那么在量刑上可能會相對從輕。但如果存在逃逸、拒不認罪等惡劣情節(jié),判刑可能會較重。
拘役的期限通常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而罰金的數(shù)額則會根據(jù)犯罪情節(jié)的輕重來確定。醉酒駕車撞傷人還可能面臨吊銷駕駛證等行政處罰。在未來一段時間內(nèi),也可能被限制重新取得駕駛證。
值得注意的是,法律的判決是嚴肅且公正的,旨在維護社會的公共安全和正常秩序,同時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權益。任何醉酒駕車的行為都不應被輕視,駕駛者應當自覺遵守交通法規(guī),確保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財產(chǎn)安全。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jié)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yè)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guī)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guī)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