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開車追尾事故具體責任劃分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jù)各方行為及過錯程度確定。
通常情況下,如果后車因未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而發(fā)生追尾,后車將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這一原則主要基于后車駕駛?cè)嗽谛熊囘^程中應當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以避免發(fā)生碰撞。
然而,責任的具體劃分還需考慮事故發(fā)生的具體情況和各方當事人的過錯程度。如果前車存在違法行為,如夜間未開啟尾燈、停車未開危險報警閃光燈或設置警示標志等,前車也可能承擔一定的次要責任。
對于酒后駕駛的行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會根據(jù)相關法規(guī)進行處罰,包括暫扣或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罰款甚至拘留等。若酒后駕駛導致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在事故處理過程中,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會根據(jù)事故現(xiàn)場勘驗、檢查、調(diào)查情況和相關檢驗、鑒定結論,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明確各方當事人的責任。該認定書將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jù),對責任劃分具有決定性作用。
綜上所述,酒后開車追尾事故的責任劃分需根據(jù)具體情況和各方當事人的過錯程度來確定,但一般情況下,后車將承擔主要或全部責任。同時,酒后駕駛行為將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chǎn)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nèi)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guī)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fā)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cè)?、行人之間發(fā)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cè)?、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jù)證明非機動車駕駛?cè)恕⑿腥擞羞^錯的,根據(jù)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jīng)]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cè)?、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