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xiàn)實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為對法律知識了解的很少,而導致自己沒有辦法去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所以我們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關的法律知識,本篇文章為您整理了一些關于取保候審需要哪些具體的條件,取保候審的辦理程序的法律知識,請閱讀文章詳細內容了解。
取保候審需要哪些具體的條件
取保候審需要的條件,是根據(jù)《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明確規(guī)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的;
3、依法應當逮捕,但因患有嚴重疾病,或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不宜逮捕的;
4、對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經(jīng)過訊問、審查,認為需要逮捕但證據(jù)不足的;
5、已被逮捕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偵查羈押、審查起訴、一審、二審期限內不能結案,采取取保候審方法沒有社會危害性的;
6、對持有有效護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證件,可能出境逃避偵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7、提請批準逮捕后,檢察機關不批準逮捕,需要復議、復核的;
8、移送起訴后,檢察機關決定不起訴,需要復議、復核的。
取保候審以后會不會不了了之
取保候審以后不會不了了之的,如果發(fā)現(xiàn)被取保候審人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可以變更強制措施,并釋放當事人。
如果存在違法事實的就是需要追究法律責任的,這種情況下還需要批捕判決處理。
在取保候審期限屆滿吋,依法應當解除取保候審。
為監(jiān)督公安司法機關嚴格按照法定期限執(zhí)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師及其他辯護人對取保候審超過法定期限的,有權要求解除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即將到期,執(zhí)行機關應當在期限屆滿15日前書面通知原決定機關,由原決定機關作出是否解除取保候審的決定,執(zhí)行機關在收到原決定機關的《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后,應當立即解除取保候審。
如還有不清楚的或新情況,建議你直接本站,在線提問以便于了解溝通案件情況,智能匹配平臺空閑律師為你作出詳細的有針對性的解答,盡量說明大致情況以免因信息不全、溝通不暢,解答有誤。祝維權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