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責任法》目前已經廢止,由《民法典》對此進行調整。雇傭關系主要指的就是受雇人和雇傭人約定由受雇人為其提供相關的勞務,而雇傭人需要支付相關報酬的一種行為,這是會產生相關的法律關系。
雇傭關系是什么?
《侵權責任法》目前已經廢止,由《民法典》對此進行調整。雇用關系是受雇人與雇傭人約定,由受雇人為雇傭人提供勞務、雇傭人支付報酬而發(fā)生的社會關系。
根據(jù)學界的通說,廣義上的雇傭關系包括勞動關系和狹義的雇傭關系,這是兩者最直接的也是最大的聯(lián)系。在我國法律和勞動保障行政實務中,雇傭關系實際從狹義上來說,是抽去勞動關系部分之后的雇傭關系。
雇傭關系與勞動關系二者規(guī)范的對象均為勞務的給付和勞務的受領,且二者的特征也有重合之處,如均強調用工主體對工作人員的支配權,工作人員都是為雇主或用人單位的利益而工作。
接受勞務方賠償侵權責任是什么?
接受勞務方賠償侵權責任是提供勞務方因第三人行為受到損害,侵權責任由第三人承擔,如果雇主承擔了賠償責任的,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
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雇主承擔賠償責任。雇主承擔賠償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fā)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fā)包或者分包業(yè)務的雇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屬于《工傷保險條例》調整的勞動關系和工傷保險范圍的,不適用本條規(guī)定。
《侵權責任法》之勞務關系是否適用?
《侵權責任法》已經失效,現(xiàn)在我國適用的是《民法典》。勞務關系也是適用于《民法典》的相關內容的。
《民法典》規(guī)定“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自己受到損害的,根據(jù)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泵鞔_規(guī)定了個人間勞務的對內責任和對外責任。
勞務分為了雇傭關系和幫工關系,在對外責任上除由接受勞務人承擔責任外,還規(guī)定了提供勞務人員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時,接受勞務人可以要求追償或承擔連帶責任侵權責任;對內責任上則不分過錯一律由接受勞務人承擔。
如還有不清楚的或新情況,建議你直接本站,在線提問以便于了解溝通案件情況,智能匹配平臺空閑律師為你作出詳細的有針對性的解答,盡量說明大致情況以免因信息不全、溝通不暢,解答有誤。祝維權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