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犯強迫勞動罪,一般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2、情節(jié)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3、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zé)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zé)任人員,依照上述規(guī)定處罰。
強迫勞動罪既遂通常情況下是怎么判刑的
1、犯強迫勞動罪,一般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2、情節(jié)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3、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zé)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zé)任人員,依照上述規(guī)定處罰。
強迫勞動罪屬于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強迫勞動罪的強迫性表現(xiàn)在行為人使用暴力、威脅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迫使他人勞動。如果沒有這種強制手段,不可能成立強迫勞動罪。本罪主體包括自然人和單位,但不限于用人單位。
放行偷越國(邊)境人員罪具體量刑標(biāo)準(zhǔn)
1、國家機關(guān)工作人員對明知是偷越國(邊)境的人員,予以放行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節(jié)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節(jié)嚴重,是指行為人多次放行偷越國(邊)境人員的;放行偷越國(邊)境人員多的;因受賄或者索賄而放行他人出入境的等。
組織偷越國境罪主體是什么?
組織偷越國境罪主體是一般主體,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均可構(gòu)成本罪。本罪在主觀方向是故意。過失不能構(gòu)成本罪。即明知是國(邊)境線卻仍決意偷越的。如果行為人不明確或不知道是國(邊)境界,而誤出或誤入的,不能構(gòu)成本罪。實施本罪的動機是多種多樣的,有的是違反了紀律,為了逃避處分;有的是犯了罪,為逃避刑事處罰;有的是為了走私販毒等。不同的動機可以作為處罰情節(jié)考慮,但不影響犯罪的成立。但對一般居民為了探親訪友、趕集、過境耕種或出國謀生,一般不宜以犯罪論處,可按我國出入境管理法規(guī),給予一定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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