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法律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確立勞動關系之后必須要及時簽訂勞動合同,否則會損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下面來與大家介紹兩年未簽勞動合同怎么處理,一起來了解一番吧。
一、兩年未簽勞動合同怎么處理
可以確定的是,沒簽勞動合同單位違反勞動法,可以書面提出離職后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單位支付工資、押金外,還可主張經濟補償金、上班第二個月以后的雙倍工資、補繳社保等;從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二、沒簽勞動合同的賠償標準
按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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