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保險是一項對因工負傷或患職業(yè)病的勞動者提供經濟保障的社會保險制度。在工傷事故中,工傷者的配偶是否可以獲得賠償,是一個備受關注的問題。
一、工傷賠償有配偶的嗎?
根據(jù)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相關規(guī)定,工傷職工因工傷事故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近親屬有權依法獲得撫恤金。職工配偶既屬于職工近親屬,在工傷職工因工傷事故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其配偶有權獲得撫恤金。
撫恤金的標準:
職工因工死亡的,其配偶每月可領取撫恤金標準為職工本人工資的30%。
職工因工傷致殘達到一級至四級傷殘標準的,其配偶每月可領取撫恤金標準為職工本人工資的15%。
二、工傷職工去世配偶繼承撫恤金嗎?
工傷職工去世后,其配偶是否能繼承撫恤金,需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如果工傷職工去世前已領取撫恤金,則該筆撫恤金不屬于職工遺產,其配偶無權繼承。
如果工傷職工去世前未領取撫恤金,則該筆撫恤金屬于職工遺產,其配偶有權按照法定繼承順序繼承遺產。
三、工傷職工配偶賠償金能領幾年?
工傷職工去世后,其配偶可以領取撫恤金的年限如下:
未成年子女滿18周歲前,配偶終止撫恤金領取。
成年子女或無子女的,配偶終止撫恤金領取。
喪失勞動能力或年滿50周歲,喪偶期間撫恤金領取期限至再婚或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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