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對于工人們來說是一個非常嚴重的事件,因為這意味著他們無法繼續(xù)工作獲得收入,而家庭仍然需要依靠他們的工資生活。當發(fā)生工傷事故后,工人們最關心的問題之一就是工傷要賠償幾個月工資?
一、工傷要賠償幾個月工資嗎?
根據(jù)我國《工傷保險條例》規(guī)定,因工傷導致職工暫時喪失勞動能力的,用人單位應當自受傷之日起連續(xù)3個月(90天)內向工傷職工支付工資。而在法定3個月后再繼續(xù)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按照工傷職工本人原工資的75%支付其生活費。
二、工傷致殘可獲傷殘津貼嗎?
如果工傷致殘,勞動能力永久性下降,那么工傷職工還可獲得傷殘津貼。傷殘津貼的支付標準為:1-10級傷殘,按照本人工資的60%-90%支付;11-14級傷殘,按照本人工資的50%-70%支付。傷殘等級由勞動鑒定委員會評定。
三、如果用人單位不支付工資怎么辦?
如果用人單位未按規(guī)定支付工傷工資或傷殘津貼的,工傷職工可以向當?shù)貏趧有姓块T投訴舉報。勞動行政部門有權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工傷待遇,并對其處以罰款等處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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