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起訴離婚過程中,報警記錄往往是重要的證據之一,它可以證明一方是否存在家庭暴力、虐待等違法行為。那么,起訴離婚如何調取報警記錄呢?
一、起訴離婚報警記錄怎么調取
起訴離婚報警記錄可以通過以下途徑調?。?/p>
1. 當事人住所地派出所:當事人可以持身份證到住所地派出所申請調取報警記錄。一般情況下,派出所可以提供事發(fā)當日的報警記錄。
2. 相關部門申請:如果當事人所在派出所無法提供報警記錄,可以向相關部門(如公安局、法院)提出申請。相關部門會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予以調取。
3. 法院調查取證:在起訴離婚案件中,當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調查取證。法院可以根據需要調取報警記錄作為證據。
二、起訴離婚調取報警記錄查詢派出所
如何查詢派出所報警記錄?
當事人可以在派出所工作時間前往查詢。需要攜帶以下材料:
身份證
相關情況說明(包括報警時間、地點、事由等)
三、起訴離婚報警記錄能作為證據嗎
報警記錄能否作為離婚證據?
報警記錄可以作為離婚證據,但其證明力需要具體情況分析:
報警記錄中記載的內容真實可信,且與離婚糾紛相關,則具有較強的證據力。
報警記錄中記載的內容不真實或存在疑問,則證明力較弱。
法院在認定報警記錄證據力時,會結合其他證據綜合評判。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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