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貨物的損壞是因為一些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2、貨物的損壞是因為貨物本身的一些自然特性或者合理損耗從而造成的。3、貨物的毀損、滅失是由于托運人、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下面隨著小編一起來了解一番吧。
本篇文章目錄一覽:
什么情況下承運人不負賠償責任
(1)貨物的毀損、滅失是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地震等不可抗力作為人力所不能抗拒的法定免責條件,也同樣適用于貨物運輸合同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情形。
(2)貨物的毀損、滅失是由于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者合理損耗造成的。液體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自然揮發(fā)等屬于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者合理損耗所造成的貨物毀損、滅失,與承運人的運輸行為沒有關系,所以不應當由承運人承擔責任。
(3)貨物的毀損、滅失是由于托運人、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
承運人對貨物毀損免責的情形
(1)貨物的毀損、滅失是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地震等不可抗力作為人力所不能抗拒的法定免責條件,也同樣適用于貨物運輸合同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情形。
(2)貨物的毀損、滅失是由于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者合理損耗造成的。液體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自然揮發(fā)等屬于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者合理損耗所造成的貨物毀損、滅失,與承運人的運輸行為沒有關系,所以不應當由承運人承擔責任。
(3)貨物的毀損、滅失是由于托運人、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
《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條 承運人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承運人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因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者合理損耗以及托運人、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貨運合同承運人的免責事由包括哪些
我國法律在規(guī)定承運人的損害賠償責任的同時,也明確了承運人的法定免責事由,以過失為承運人責任構成要件,并由承運人負舉證責任。在實踐中,承運人舉證責任不能免除,承運人無法證明其無過錯的,推定其有過錯,在責任后果上與無過錯責任并無區(qū)別。
在下列情況下,即使貨物發(fā)生了毀損、滅失的事實,承運人也可以免除責任。
如遇到問題類似還有不清楚的或新的情況,建議您直接本站在線提問以便于了解溝通案件情況,智能匹配平臺空閑律師為你作出詳細的有針對性的解答,盡量說明大致情況以免因信息不全、溝通不暢,解答有誤。先在線咨詢律師可謂是目前最好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