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墜物幾樓以上承擔責任并沒有做出明確的規(guī)定。實際上也就是不管是多高的樓層,只要是存在著高空墜物侵權行為的話,那么具體侵權人都是需要對于這種行為承擔一定的責任,比如說民事賠償責任。下面隨著小編一起來了解一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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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墜物幾樓以上承擔責任?
關于高空墜物幾樓以上要負責是沒有具體規(guī)定的,主要是看高空墜物對于人身安全以及物品財產(chǎn)是否造成了傷害來具體分析,但是可以確定的是,一樓沒有高空墜物的可能性,所以一樓是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的。根據(jù)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只要是不能提供相關得到證據(jù),證明自己沒有實施侵權行為的主體,都是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的。
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fā)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后,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高空墜物責任主體是誰?
高空墜物責任主體是具體侵權人,也就是建筑物的所有人,使用人、管理員。高空墜物并不一定屬于意外傷害,高空墜物被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故意,一種是意外。前者是一種自私損人的行為,比如從窗戶向外拋撒垃圾、生活用品等;后者則是由于客觀條件引發(fā)的意外事件,比如風把玻璃吹落,墻體瓷片由于年久脫落等。但是,不管是哪一種行為,高空墜物都被認為是一種侵權行為。
高空墜物傷人的申訴,一般是要立即報警,并保存好現(xiàn)場,對高空墜物對自己造成損失的證據(jù)進行拍照留并及時報警,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高空墜物致人傷害甚至死亡,當屬公共安全問題,要么是治安案件,要么是刑事案件,作為政府行使管理社會的職能機關之一公安機關有責任就此展開偵查。政府管理社會,應保障公共安全,公民享有安寧生活的權利。
高空拋物物業(yè)有責任嗎?
高空墜物屬于個人違法行為,從法律意義上,由拋物者或拋物樓層群體負責民事賠償。不屬于物業(yè)管理的范圍,物業(yè)公司不需要證明自己是否有過失。物業(yè)公司將物業(yè)管理的法定義務和合同義務舉證出來就可以了。全力配合業(yè)主解決此事,這是物業(yè)公司應該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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