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在學校受傷,應由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學校承擔責任。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guī)定,無論是無民事行為能力還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孩子在學校受到人身損害,學校沒有盡到相應的管理義務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又有具體侵權人的,學校依法不承擔侵權責任。下面隨著小編一起來了解一番吧。
本篇文章目錄一覽:
在學校玩耍受傷誰的責任
學生在學校受傷,第一,如果是由于學校過錯導致的,學校應按照民事侵權行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學校應當賠償受傷學生的醫(y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yǎng)費等其他康復治療的合理費用。但學校能夠證明自己已經盡到了教育,管理職責,學生受傷是由于學生個人原因導致的,學校不需要承擔責任。第二,如果學生在校受傷是由于學校之外的第三人導致的,如果學校不能證明自己已經盡到管理職責的,學校應承擔補充責任,學校承擔補充責任后,可以向第三方追償。
學生在學校受傷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是誰
學生在學校受傷,第一,如果是由于學校過錯導致的,學校應按照民事侵權行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學校應當賠償受傷學生的醫(y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yǎng)費等其他康復治療的合理費用。但學校能夠證明自己已經盡到了教育,管理職責,學生受傷是由于學生個人原因導致的,學校不需要承擔責任。第二,如果學生在校受傷是由于學校之外的第三人導致的,如果學校不能證明自己已經盡到管理職責的,學校應承擔補充責任,學校承擔補充責任后,可以向第三方追償。
如遇到問題類似還有不清楚的或新的情況,建議您直接本站在線提問以便于了解溝通案件情況,智能匹配平臺空閑律師為你作出詳細的有針對性的解答,盡量說明大致情況以免因信息不全、溝通不暢,解答有誤。先在線咨詢律師可謂是目前最好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