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時候我們會發(fā)現,其實無論我們是在購物、出行、學習還是工作中,都是離不開法律知識的,我們應該要學會運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臨著與北京市代駕事故車主會承擔連帶責任嗎,不同類型的代駕出現交通事故如何處理?相關的問題而無法解決的話,那么可以從本文內容中來尋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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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代駕事故車主會承擔連帶責任嗎
北京市代駕事故車主會承擔連帶責任的。
雇員在從事雇傭勞動中造成他人損害,由雇主承擔賠償責任;
雇員對損害的發(fā)生存在重大過錯的,與雇主承擔連帶責任。
如果發(fā)生交通事故,除按照車主投保的險種由保險人承擔保險責任外,超出的部分一般由車主負責。
但是,如果代駕人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朋友代駕發(fā)生交通事故責任如何劃分
朋友代駕發(fā)生交通事故的話,是需要由車主來承擔保險賠償范圍外的責任的。
因為朋友代駕這種行為,實際上只是一個幫忙的行為,并沒有出現雇傭關系,嚴格意義上講應該算到幫工的范疇里。
所以根據相關法規(guī)來講,在無償代駕的情況下,車主是運行利益的受益者,一旦發(fā)生交通事故,原則上賠償責任應該由被幫工人、也就是車主承擔。
隨著汽車的普及,雇司機開車這種情況,已經不止局限在專職司機的這個范疇里了。
很多出行游玩,或者是有特殊需求的朋友,也會臨時雇一個代駕司機幫忙。
具體責任劃分如下:
1、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yè)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
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yè)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
2、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損害的發(fā)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條【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與使用人不一致時的侵權責任】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損害的發(fā)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條【交通事故責任承擔主體賠償順序】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yè)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
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yè)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
對于以上內容希望可以給到大家參考。雖然現在法律行業(yè)律師有很多,但是大家在選擇律師時,還是要仔細考量,盡量選擇口碑、專業(yè)性強的律師進行委托,做到真正的省心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