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時候我們會發(fā)現(xiàn),其實無論我們是在購物、出行、學習還是工作中,都是離不開法律知識的,我們應該要學會運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臨著與單位犯罪員工的責任是什么,單位犯罪的基本特征是什么?相關的問題而無法解決的話,那么可以從本文內(nèi)容中來尋找答案。
單位犯罪員工的責任是什么
《刑法》第31條規(guī)定:
“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判處刑罰。
本法分則和其他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規(guī)定。
”據(jù)此,對單位犯罪的處罰是以雙罰制為原則,單罰制為例外。
即一般采取雙罰制原則。
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同時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判處刑罰。
同時,法律還作出了例外的規(guī)定,即刑法分則和其他法律對單位犯罪的處罰另有規(guī)定的,對單位不判處罰金,只對直接責任人員進行處罰的,依照規(guī)定。
對于單位犯罪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原則上可不區(qū)分主犯、從犯,應根據(jù)其在單位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犯罪情節(jié),分別處以相應的刑罰。
但在特殊情況下,如單位故意犯罪的責任人員在犯罪活動中的地位、作用不同,根據(jù)具體案情可以分清主、從犯,且不分清主、從犯,在同一法定刑檔次、幅度內(nèi)量刑無法做到罪刑相適應的,應當分清主、從犯,依法處罰。
綜上,對單位犯罪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認定,應當持慎重態(tài)度,既不能因為是單位行為而網(wǎng)開一面甚至放縱,也不能打擊面過寬;
對其處罰,應本著罪責刑相適應的原則,依法分別處以相應的刑罰。
刑法單位犯罪機關犯罪怎樣處罰
刑法第31條規(guī)定:
“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判處刑罰。
本法分則和其他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規(guī)定。
”所以,對單位犯罪,原則上實行雙罰制,即同時處罰犯罪的單位和該單位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但是,如果刑法分則或者其他法律(特別刑法)另有規(guī)定不采取雙罰制而采取單罰制的,則屬于例外情況。
這是因為,單位犯罪的情況具有復雜性,其社會危害程度差別很大,一律采取雙罰制的原則并不能準確全面地體現(xiàn)罪責刑相適應原則和對單位犯罪起到足以警戒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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