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門殺事故中,保險公司是否全賠取決于具體事故責任、保險條款及合同條款。
開門殺,即車輛駕乘人員未認真觀察后方情況,貿(mào)然打開車門導致行人或車輛受傷的事故。對于此類事故,保險公司是否全賠需考慮多方面因素。
若開門行為直接導致事故,且駕乘人員存在過錯,則可能需承擔相應責任。同時,需查看保險合同中關于第三者責任險的條款,判斷該事故是否屬于保險責任范圍。
保險公司賠付通常遵循“損失補償原則”,即在保險責任范圍內(nèi),對被保險人因事故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但賠償金額可能受多種因素影響,如事故責任比例、免賠額、賠償限額等。因此,保險公司可能不會全額賠付所有損失。
建議車主在發(fā)生事故后,及時聯(lián)系保險公司報案,并按照保險合同及保險公司要求提供相關材料,以便保險公司及時評估并處理賠償事宜。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jù)當事人的行為對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jù)其行為對事故發(fā)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