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工資但已進行個稅申報,員工應首先與公司溝通了解原因,并保留相關證據(jù)。
1. 了解原因:與公司財務或人力資源部門溝通,了解工資拖欠的具體原因,是臨時資金困難還是其他問題。
2. 保留證據(jù):確保保存所有與工資和個稅申報相關的證據(jù),如工資條、銀行轉賬記錄、個稅申報記錄等。
3. 法律途徑:若公司無合理解釋且持續(xù)拖欠工資,員工可向當?shù)貏趧颖O(jiān)察部門投訴,或尋求法律援助,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
4. 個稅退稅:若公司確實未支付工資但已代扣個稅,員工可在確認公司無法支付工資后,向稅務部門申請退稅。
每個地區(qū)的具體法律程序可能有所不同,建議咨詢當?shù)芈蓭熁蛳嚓P機構以獲取更詳細的信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jīng)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chǎn)租賃所得;
(八)財產(chǎn)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并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