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未注明隔斷房可以解除合同。
依據(jù)我國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如果出租人在出租房屋時,沒有明確告知承租人房屋是屬于隔斷房,或者出租的房屋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 【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gòu)予以撤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條 【租賃物質(zhì)量不合格時承租人解除權】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zhì)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