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情況下,通常需要到法院訴訟離婚。訴訟離婚的審理期限通常是三到六個月,如果適用的是簡易程序,那么審限是三個月。適用普通程序的話,審限是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jīng)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17修訂)》第一百四十九條 審限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qū)徖淼陌讣?,?yīng)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nèi)審結(jié)。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17修訂)》第一百六十一條 審限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qū)徖戆讣?,?yīng)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nèi)審結(ji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