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致人死亡可能要承擔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
1. 刑事責任方面,開車致人死亡可能構成交通肇事罪。如果駕駛人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因而發(fā)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具體的量刑標準會根據事故的情節(jié)和后果來確定。
2. 民事賠償責任方面,賠償金額的計算涉及多個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醫(yī)療費用,如果在事故發(fā)生后有搶救等醫(yī)療行為產生的費用;喪葬費用,包括遺體火化、喪葬用品等相關支出;精神損害撫慰金,根據當地的司法實踐和具體情況來確定;死亡賠償金一般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根據扶養(yǎng)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
總之,開車致人死亡的賠償金額需要綜合各種具體情況進行計算,同時,積極與受害人家屬協(xié)商解決賠償問題,爭取達成諒解,對于減輕刑事責任也可能有一定的幫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y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yǎng)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