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能力鑒定十級標準圍繞器官、功能、醫(yī)療依賴等方面,從體表損傷到內臟手術修復,涵蓋多類情形:
體表損傷上,面部符合中度毀容標準之一,或有瘢痕、植皮等面積超標的情況;全身瘢痕面積介于1%-5%;手背、足背植皮及手掌、足掌植皮面積達到一定數(shù)值,且伴有明顯瘢痕或功能影響。肢體方面,一手指(拇指除外)遠側指間關節(jié)離斷或功能喪失,除拇指外3-4指末節(jié)缺失,除拇趾外任一趾末節(jié)缺失等。
脊柱、關節(jié)處,外傷后受傷節(jié)段脊柱骨性關節(jié)炎伴腰痛(50歲以下),椎間盤突出癥、膝關節(jié)半月板及交叉韌帶損傷未手術者,以及身體各部位骨折愈合后無功能障礙。眼部標準包含單眼或雙眼矯正視力特定數(shù)值,還有眼瞼、眼眶、白內障等相關病癥。此外,鼻或面頰部瘢痕超標、鼻中隔穿孔、雙側不完全性面癱;肺葉切除、胃/腸/肝等內臟部分切除或修補術后;甲狀腺、甲狀旁腺功能輕度損害;泌尿生殖系統(tǒng)及乳腺的修補或成形術后等,也都屬于十級鑒定范疇。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勞動能力鑒定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wèi)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