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對方全責但不賠償交通費,可通過收集證據(jù)、書寫起訴狀、向法院提交材料等步驟進行起訴。
1. 收集證據(jù):要收集打車發(fā)票、公共交通車票、租車合同及費用憑證等。還應準備好事故責任認定書,以明確對方全責的事實。
2. 確定管轄法院:一般來說,交通事故的管轄法院為事故發(fā)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基層人民法院。
3. 書寫起訴狀:起訴狀應包括原被告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別、年齡、住址、聯(lián)系方式等;訴訟請求,即要求對方賠償?shù)慕煌ㄙM用具體金額;事實與理由,要詳細闡述交通事故的發(fā)生經(jīng)過、對方全責的認定情況以及交通費產(chǎn)生的原因和金額。
4. 向法院提交材料:準備好起訴狀及相關證據(jù)的原件和復印件,前往法院立案庭進行立案。法院會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如果符合立案條件,會予以受理,并通知繳納訴訟費。
5. 等待開庭審理:在法院受理案件后,會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送達傳票。在開庭時,要向法庭提交證據(jù),并進行陳述和辯論,以支持自己的訴訟請求。
6. 判決與執(zhí)行:法院會根據(jù)雙方的證據(jù)和陳述,依法作出判決。如果判決對方賠償交通費,而對方不履行判決義務,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三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shù)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九條
人民法院對決定受理的案件,應當在受理案件通知書和應訴通知書中向當事人告知有關的訴訟權(quán)利義務,或者口頭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