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追尾非機動車的責任處理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判定,一般由交警根據事故現(xiàn)場的勘查、雙方的行為及相關證據來確定責任。
通常情況下,如果機動車追尾非機動車,機動車一方可能承擔主要責任或全部責任。但責任的劃分并非絕對,要綜合多方面因素。事故責任的判定會考慮雙方的行駛路線、速度、交通信號的遵守情況等。比如,非機動車是否在規(guī)定的道路上行駛,有無突然變道、逆行等違規(guī)行為。
若非機動車存在違反交通規(guī)則的行為,如闖紅燈、在機動車道上隨意穿行等,可能會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現(xiàn)場的證據,包括目擊證人的證言、監(jiān)控錄像等,對責任的認定起著關鍵作用。交警會通過這些證據還原事故發(fā)生的經過,以做出公正的責任判定。此外,如果機動車駕駛員存在酒駕、超速、疲勞駕駛等嚴重違法行為,即使非機動車有一定過錯,機動車一方仍可能承擔較大的責任。
責任確定后,相應的賠償事宜也會依據責任比例進行。如果機動車一方有保險,保險公司會在保險責任范圍內進行賠償。對于責任認定結果,當事人如有異議,可以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申請復核。但復核需要提供充分的證據和理由。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 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fā)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