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遇到交通事故對方不賠償時,應采取以下步驟來解決:
1. 保留證據:在事故發(fā)生后,應立即拍照記錄現場,包括事故車輛的位置、受損情況、交通標志和標線等。同時,獲取對方的車輛信息,如車牌號、車型、駕駛人姓名、聯系方式、保險信息等。還要及時就醫(yī),保留好醫(yī)療記錄和費用單據。
2. 協商解決:嘗試與對方進行溝通,明確責任和賠償事宜。在協商時,保持冷靜和理性,以事實和法律為依據,提出合理的賠償要求。如果雙方能夠達成一致,可以簽訂書面協議。
3. 申請交警調解:交警會根據事故的情況和相關法律法規(guī),協助雙方進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交警會制作調解書;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4. 提起民事訴訟: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提交起訴狀和相關證據。法院會根據雙方的證據和陳述進行審理,并作出判決。在訴訟過程中,可以委托律師代理,以確保自己的合法權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護。
總之,在面對交通事故對方不賠償的情況時,不要慌張和妥協,要通過合法的途徑和手段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同時,要注意證據的收集和保存,這對于后續(xù)的處理和解決問題至關重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條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 第八十四條
當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決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
(一)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
(二)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