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一巴掌報警后,警方會根據(jù)具體情況進行調查處理,可能包括調解、行政處罰或刑事立案。
1. 警方接警后,會第一時間到達現(xiàn)場,了解事情的經過和相關情況。他們會詢問當事人、證人,并可能查看現(xiàn)場的監(jiān)控錄像等證據(jù)。
2. 對受害者的傷情進行評估。如果傷勢較輕,可能只是輕微紅腫或疼痛,通常會被認定為治安案件。警方會組織雙方進行調解,讓打人者向受害者道歉、賠償相應的損失,如醫(yī)療費、誤工費等。如果調解成功,雙方達成和解協(xié)議,事情可能就此解決。
3. 若調解不成功,或者受害者的傷情較為嚴重,如造成了耳膜穿孔等傷害,那么警方可能會對打人者給予行政處罰。這包括警告、罰款、行政拘留等。
4. 如果傷情達到了輕傷及以上的程度,就構成了刑事案件。警方會立案偵查,收集更多的證據(jù),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在這種情況下,受害者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打人者賠償損失。
5. 整個處理過程中,警方會嚴格依法辦事,保障雙方的合法權益。受害者應積極配合警方的調查工作,提供準確、詳細的信息和證據(jù),以便警方能夠公正、及時地處理案件。同時,無論處理結果如何,受害者都有權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