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肇事車損的賠償通常取決于事故責任的認定、車輛的損失程度、保險情況等因素。
1. 事故責任認定:交警會根據事故現場的勘查、證據等確定事故各方的責任比例,如全責、主責、同責、次責等。
2. 保險情況:肇事車輛若有交強險,會在責任限額內賠償受害方車輛損失,交強險財產損失賠償限額是2000元;如有商業(yè)車險,像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等,符合保險合同約定時,依責任比例賠償超出交強險限額的部分。
3. 車輛損失評估:需要由專業(yè)評估機構或保險公司定損員對受損車輛進行評估,確定損失金額。評估時會考慮車輛的維修費用、零部件更換費用、車輛貶值等因素。
4. 賠償方式:依據定損結果,受害方可在指定維修廠或4S店維修,費用由責任方或其保險公司擔。若車輛受損重,維修超實際價值,會被認定全損,按車輛實際價值賠償。
5. 協(xié)商與訴訟:如果雙方對賠償事宜能夠協(xié)商一致,按照協(xié)商結果進行賠償。若協(xié)商不成,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在訴訟過程中,需要提供相關證據,以支持自己的賠償訴求。
總之,車輛肇事車損的賠償,需要綜合考慮多方面的因素,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保險合同的約定來確定具體的賠償金額和方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條
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fā)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條
損害發(fā)生后,當事人可以協(xié)商賠償費用的支付方式。協(xié)商不一致的,賠償費用應當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確有困難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權人有權請求提供相應的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