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駕駛吊銷駕駛證又開車屬于無證駕駛,一般會被處以行政拘留和罰款。如果情節(jié)嚴重,可能構(gòu)成危險駕駛罪。
1. 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guī)定,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guān)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2. 這種行為的危險性較大,如果在此過程中存在其他嚴重情節(jié),例如醉酒駕駛、追逐競駛、嚴重超速、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等,可能構(gòu)成危險駕駛罪。
3. 對于危險駕駛罪的認定,需要綜合考慮駕駛的狀態(tài)、環(huán)境、后果等多種因素。如果構(gòu)成危險駕駛罪,將面臨刑事處罰,包括拘役,并處罰金。
4. 這種行為還可能導致保險拒賠。因為無證駕駛通常被保險公司列為免責條款,一旦發(fā)生事故,當事人需要自行承擔賠償責任。
5. 從社會影響和公共安全的角度看,酒后駕駛吊銷駕駛證又開車嚴重破壞了道路交通秩序,威脅到其他道路使用者的生命和財產(chǎn)安全,應當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和社會的譴責。
綜上所述,酒后駕駛吊銷駕駛證又開車是一種嚴重的違法行為,不僅會給自己帶來法律后果,也會對社會公共安全造成威脅。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guān)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gòu)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cè)诉`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gòu)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guī)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毀、移動、涂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構(gòu)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chǎn)損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