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債務人因詐騙被起訴,而牽連到擔保人時,擔保人應積極應對,了解自身的法律責任和權利,收集相關證據(jù),并咨詢專業(yè)律師。
1. 明確擔保責任:首先要清楚所承擔的擔保類型,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責任保證。
2. 收集證據(jù):積極收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jù),例如證明債務人存在詐騙行為的證據(jù)、自己在簽署擔保合同時被誤導或欺詐的證據(jù)、自己在擔保過程中不知情的證據(jù)等。
3. 咨詢專業(yè)律師:及時尋求專業(yè)律師的幫助。律師能夠根據(jù)具體情況,為擔保人提供準確的法律建議和應對策略。律師會幫助擔保人分析案件的勝算和可能的風險,并指導擔保人如何在法律程序中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4. 參加訴訟:按照法律程序參加訴訟,如實陳述案件事實。在法庭上,擔保人要清晰、準確地表達自己的觀點和主張,并提供相應的證據(jù)支持。
5. 關注債務人財產狀況:如果可能,關注債務人的財產狀況,以便在必要時協(xié)助債權人實現(xiàn)債權,減輕自己的擔保責任。
6. 審查擔保合同:仔細審查擔保合同的條款,看是否存在無效或可撤銷的情形。比如合同是否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是否是在重大誤解、顯失公平、欺詐、脅迫等情況下簽訂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 第十二條
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貸行為涉嫌犯罪,或者已經生效的裁判認定構成犯罪,當事人提起民事訴訟的,民間借貸合同并不當然無效。人民法院應當依據(jù)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條、第一百四十六條、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百五十四條以及本規(guī)定第十三條之規(guī)定,認定民間借貸合同的效力。
擔保人以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貸行為涉嫌犯罪或者已經生效的裁判認定構成犯罪為由,主張不承擔民事責任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據(jù)民間借貸合同與擔保合同的效力、當事人的過錯程度,依法確定擔保人的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