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罪能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賠償。
詐騙罪作為一種侵犯財產(chǎn)的犯罪,被害人因犯罪行為遭受物質(zhì)損失的,有權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所遭受的物質(zhì)損失通常包括直接損失,比如被騙取的財物本身價值,以及因詐騙行為導致的必然、合理的間接損失,如為挽回損失而支出的合理費用。
但并非所有與詐騙相關的損失都能通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獲得賠償。比如,精神損害撫慰金一般不被支持。因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賠償范圍主要是基于犯罪行為直接造成的物質(zhì)損失。
在實踐中,被害人應當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及時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并提供相關的證據(jù)材料,以證明自己遭受的物質(zhì)損失以及損失與犯罪行為之間的因果關系。
法院在審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時,會綜合考慮案件的具體情況,包括犯罪事實、被害人的損失情況、被告人的賠償能力等因素,作出合理的判決。如果被告人積極賠償被害人的損失,在量刑時可能會被作為從輕處罰的情節(jié)予以考慮。
總之,詐騙罪的被害人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可以通過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要求被告人賠償因犯罪行為所遭受的物質(zhì)損失。但對于賠償?shù)姆秶途唧w數(shù)額,需要依據(jù)法律規(guī)定和案件的實際情況來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一條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zhì)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如果是國家財產(chǎn)、集體財產(chǎn)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