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拖欠工資申請勞動仲裁,需準備相關材料,向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委提交仲裁申請,等待受理和裁決。
1. 收集證據(jù):包括勞動合同、工資條、考勤記錄、工作郵件、聊天記錄等能夠證明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以及工資被拖欠的證據(jù)。
2. 明確勞動仲裁委:依用人單位所在地或勞動合同履行地定勞動仲裁委,常可于當?shù)厝松缇止倬W(wǎng)查相關信息。
3. 準備仲裁申請書:仲裁申請書里,需明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基本信息,涵蓋姓名、性別等;列出仲裁請求,并闡述事實理由。
4. 提交申請材料:將準備好的仲裁申請書以及相關證據(jù)材料一并提交給勞動仲裁委員會。
5. 等待受理:勞動仲裁委收申請后,于特定時長內(nèi)審查。符受理條件則受理并通知;不符則書面通知不予受理且述明理由。
6. 參加仲裁庭審:受理后,會安排庭審時間。在庭審中,需要陳述自己的主張和證據(jù),回答仲裁員的提問。用人單位也會進行答辯和舉證。
7. 等待裁決:庭審結束后,勞動仲裁委員會會根據(jù)雙方的證據(jù)和陳述,依法作出裁決。裁決結果通常會在一定時間內(nèi)送達給雙方當事人。
8. 對裁決結果不服:如果對仲裁裁決不服,可以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diào)解仲裁法》 第二十八條
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并按照被申請人人數(shù)提交副本。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yè)、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jù)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jù)和證據(jù)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