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被撞的責任劃分需綜合多方面因素確定,通常醉駕方會承擔較大甚至主要責任。
1、事故責任認定:交警部門會調查事故并認定責任。醉駕方若存在如違反交規(guī)、未保安全距離等明顯過錯,常被認定承擔較大責任比例。不過,責任劃分不單看醉駕,還會考量被撞方行駛狀態(tài)、道路條件等因素。
2、醉駕的影響:醉駕是嚴重違法行為,在責任劃分時對醉駕方極為不利。即便被撞方有過錯,醉駕方的責任比例往往也會偏高。
3、賠償范圍:涵蓋車輛損失、人身傷害賠償及可能的精神損害賠償。財產損失按實際價值賠,人身傷害賠償依受傷程度及相關法律計算標準確定金額。
4、保險賠償:醉駕多在保險免責范圍。交強險可能在限額內先行墊付,但隨后會向醉駕方追償,而商業(yè)車險一般不對醉駕導致的事故賠償。
5、雙方協(xié)商與法律訴訟:責任認定后,雙方可協(xié)商解決賠償問題,若協(xié)商無果,受損方可通過法律訴訟維權。法院會依事故具體情況及相關法律作出公正判決,以保障各方合法權益,維護交通秩序和法律公正。
總之,醉駕被撞后的責任劃分需要綜合考慮多個因素,醉駕行為本身會極大地增加醉駕方在責任劃分和賠償中的不利地位。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 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fā)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