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別人惡意詆毀造謠可先要求對方停止侵權,若對方不聽可收集證據(jù),通過向法院起訴要求其承擔民事責任,情節(jié)嚴重的可追究其刑事責任。
1、要求停止侵權:
當發(fā)現(xiàn)被惡意詆毀造謠后,應盡快嘗試與侵權人溝通,要求其停止詆毀造謠行為??梢酝ㄟ^律師函或者其他能留存記錄的方式,明確告知對方其行為是侵權的,要求立即停止,避免損害進一步擴大。
2、收集證據(jù):
收集的證據(jù)包括但不限于:詆毀造謠內容本身,如網(wǎng)頁截圖、聊天記錄、錄音錄像等。要注意收集能夠證明詆毀造謠行為對自身造成損害的證據(jù),如因謠言導致工作機會喪失的證明、社交平臺上他人的負面評論等。
3、民事責任追究:
對方拒絕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承擔侵權責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損失賠償范圍可能包括因名譽受損導致的經(jīng)濟損失、精神損害撫慰金等。法院會根據(jù)證據(jù)和具體情況進行判決。
4、刑事責任追究:
如果惡意詆毀造謠情節(jié)嚴重,可能構成侮辱罪或誹謗罪。例如,捏造虛假事實并廣泛傳播,導致受害人精神失常、自殺等嚴重后果的情況。這種情況下,可向公安機關報案,由司法機關追究侵權人的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fā)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