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撫養(yǎng)費可通過多種方式查對方收入,如查詢工資流水、社保繳納記錄等。
可以向法院申請調查令,憑借調查令去對方所在單位查詢其工資收入情況。單位一般會根據調查令的要求,提供對方的工資明細、獎金、津貼等收入信息。
查看對方的社保繳納記錄也是一種方法。社保繳納基數通常與收入有一定的關聯,可以從社保部門獲取對方的社保繳納信息,從而推斷其收入水平。
若對方從事個體經營或自由職業(yè),可以通過查詢其納稅記錄來了解收入情況。稅務部門能夠提供對方的納稅申報信息,包括營業(yè)收入等。此外,還可以調查對方的銀行流水,看其賬戶的資金往來情況,雖然不能直接確定收入,但可以作為參考。
也可以從與對方有經濟往來的人那里獲取線索,比如生意合作伙伴、房東等。如果對方有出租房屋等收入來源,可以通過向相關人員了解租金收入情況。同時,在訴訟過程中,也可以要求對方如實申報自己的收入和財產狀況,如果對方故意隱瞞或虛報收入,可能會面臨法律制裁。
總之,在起訴撫養(yǎng)費時,通過多種途徑查詢對方收入,有助于確定合理的撫養(yǎng)費數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yǎng)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yǎng)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guī)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