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生活中,夫妻雙方有時會簽訂婚內財產約定書來明確財產歸屬等問題,那么這樣的約定書是否有效呢?這是很多人關心的話題,接下來為大家詳細解答。
一、婚內財產約定書有效么
婚內財產約定書一般是有效的。根據(jù)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規(guī)定,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要使婚內財產約定書有效,需滿足一定條件。雙方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能夠清晰地表達自己的意愿和理解約定書的內容。例如,精神正常、能夠獨立進行民事活動的夫妻雙方簽訂的約定書才符合這一要求。約定必須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比如,一方以威脅對方生命安全等方式迫使另一方簽訂的約定書,顯然是無效的。約定的內容不能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也不能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的合法權益。如果約定書約定將夫妻共同財產無償轉讓給他人以逃避債務,這樣的約定就是無效的。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這有助于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避免日后產生糾紛。
只要婚內財產約定書符合上述條件,在法律上就是有效的,對夫妻雙方都具有約束力。當夫妻雙方在財產問題上發(fā)生爭議時,可以依據(jù)約定書來解決。
二、婚內財產約定書需要公證嗎
婚內財產約定書不需要公證也能生效。如前文所述,只要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條件,約定書本身就具有法律效力。公證只是對約定書的真實性和合法性進行證明的一種方式,并非約定書生效的必要條件。
不過,公證也有其獨特的優(yōu)勢。經過公證的婚內財產約定書具有更高的證明力。在發(fā)生糾紛時,經過公證的約定書在法庭上更容易被法官采信。例如,當一方對約定書的真實性提出質疑時,公證機構出具的公證書可以作為有力的證據(jù)。而且,公證可以對約定書的內容進行審查,確保其符合法律規(guī)定。公證員會對雙方的身份、意思表示等進行核實,幫助雙方完善約定書的內容,避免出現(xiàn)漏洞。
是否對婚內財產約定書進行公證,夫妻雙方可以根據(jù)自身情況決定。如果雙方認為約定書的內容簡單明了,且對彼此的誠信比較信任,不公證也無妨。但如果涉及的財產數(shù)額較大、情況復雜,或者為了增強約定書的證明力,公證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三、婚內財產約定書可以反悔嗎
婚內財產約定書在一定情況下可以反悔。如果雙方還未辦理離婚手續(xù),且約定書涉及離婚時財產分割的內容,一方反悔的,在離婚訴訟中,該約定書可能不被法院認可。因為這類約定通常是以離婚為前提條件的,在離婚未實現(xiàn)時,一方可以改變主意。
如果是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且約定書已經生效,一方要反悔并變更約定內容,需要取得另一方的同意。因為約定書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變更或撤銷是無效的。比如,夫妻雙方約定婚后房產歸一方所有,之后一方想反悔重新分配,就必須與另一方協(xié)商并達成一致意見,重新簽訂約定書。
但是,如果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受欺詐、脅迫的一方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約定書。例如,一方在簽訂約定書時隱瞞了重大財產情況,另一方發(fā)現(xiàn)后可以在規(guī)定時間內通過法律途徑撤銷約定。不過,要證明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需要有充分的證據(jù)。
綜上所述,我們了解了婚內財產約定書一般是有效的,但需滿足一定條件,也探討了是否需要公證以及能否反悔等相關問題。在實際生活中,婚內財產約定書涉及諸多法律細節(jié),不同的情況可能會有不同的處理結果。以上內容僅供參考,法律咨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問建議本站在線咨詢律師,獲取更專業(yè)的幫助。比如,婚內財產約定書的具體條款如何擬定更合理?如果對方不履行約定書的內容該怎么辦?這些問題都可以向專業(yè)律師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