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的條件是:
1、雙方必須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
2、協(xié)議離婚時,必須對子女進行適當?shù)膿狃B(yǎng)教育、合理安排,達成協(xié)議;
3、雙方必須同意離婚;
4、男女雙方必須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5、夫妻關系破裂的事實。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xié)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xié)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yǎng)、財產(chǎn)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xié)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nèi),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guī)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nèi),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fā)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