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公司出于自身原因主動辭退員工時,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應向員工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具體計算方式如下:
一、公司主動辭退員工賠償工資怎么算
經(jīng)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jīng)濟補償。
其中,勞動者的工資標準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計算。若勞動合同中未約定工資標準,則按照勞動者實際收到的工資計算。
二、公司主動辭退員工解除勞動合同賠償工資怎么算
解除勞動合同賠償工資的數(shù)額一般為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的經(jīng)濟補償金。計算方法為:
(平均工資 × 解除勞動合同的年限)+ 經(jīng)濟補償
平均工資 = (上一年度實際月工資總額 + 上年度獎金總額) ÷ 12
解除勞動合同的年限 = (解除勞動合同時工齡 試用期) ÷ 12
三、公司主動辭退員工辭退費和賠償金怎么算
辭退費和賠償金的計算方式不同。辭退費一般按照勞動合同中約定的標準支付,若勞動合同中沒有約定,則按照經(jīng)濟補償金的標準支付。而賠償金是按照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計算,用于補償勞動者因解除勞動合同而造成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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