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事故的賠償責任
工傷事故的賠償責任是指因工作原因造成勞動者身體傷害或死亡,用人單位應承擔賠償責任。賠償范圍包括醫(yī)療費、誤工費、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等。
一、保險賠償完了工傷才能賠嗎?
不能
工傷賠償和保險賠償是兩個獨立的賠償渠道,不會相互影響。即使勞動者已經(jīng)從工傷保險中獲得了賠償,用人單位仍然需要承擔相應的工傷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jù)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發(fā)生工傷事故后,其醫(yī)療費、停工留薪期工資、生活費等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二、工傷賠償完了保險能賠嗎?
可以
工傷保險的目的是保障勞動者因工傷事故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并不影響勞動者向用人單位主張工傷賠償?shù)臋?quán)利。勞動者在獲得工傷保險賠償后,仍然可以向用人單位要求工傷賠償。
三、工傷保險賠償完了還能起訴單位嗎?
可以
勞動者在獲得工傷保險賠償后,如果對用人單位的賠償決定不服,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在審理時,會綜合考慮工傷保險賠償和用人單位賠償?shù)姆秶?,對勞動者的損失進行綜合賠償。
工傷賠償和保險賠償是獨立的賠償渠道,不會相互影響。勞動者在獲得工傷保險賠償后,仍然可以向用人單位主張工傷賠償。如果對用人單位的賠償決定不服,可以尋求法律途徑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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