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償還了欠條中的一部分金額時,債權的訴訟時效會中斷,并從債務人還款后的時間開始重新計算。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的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但在債務糾紛中,如果債務人償還了一部分債務,這會導致訴訟時效的中斷。從中斷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會重新開始計算。
如果債權人在債務人還款后的三年內沒有提起訴訟,債權可能會因為超過訴訟時效而失去法律的保護。
因此,債權人應當密切關注訴訟時效的計算,并在有效期內及時采取法律行動,以保護自己的權益。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jù)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