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口供本身并不會直接導致產生案底。
錄口供是公安機關在偵查過程中,為了查明案件事實,依法要求相關人員陳述案件情況的行為。案底則是指個人在司法機關的記錄,通常包括刑事犯罪記錄。
錄口供只是調查取證的一個環(huán)節(jié),如果經過調查,最終確認相關人員沒有違法行為,那么其錄口供的記錄也不會成為案底。但經過調查,確認相關人員存在違法行為,并受到相應處罰,這些處罰記錄可能會成為案底。
因此錄口供本身不會直接產生案底,但需要注意,在錄口供時應如實陳述,不得提供虛假信息。如有任何疑慮或擔憂,建議咨詢專業(yè)法律人士。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八十六條
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
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guī)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