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 正文 離婚判決書需要換成離婚證嗎 法助手 發(fā)布于2023-07-19 12:49:56 閱讀(0) 蔣雋哲 律師 北京市京師(無錫)律師事務所 擅長: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糾紛, 勞資糾紛, 咨詢我 離婚判決書不需要更改離婚證明。法院作出的離婚判決書或者調解書生效后,與民政部門頒發(fā)的離婚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此,持有離婚判決書,無需更換離婚證明。當事人也可以依靠有效的離婚判決辦理再婚登記、戶籍登記等事項,并可以證明其婚姻狀況。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條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