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駕駛車禍撞人判刑的輕重取決于多個因素,包括但不限于酒駕者的酒精含量、事故造成的后果、酒駕者的主觀過錯等。
1. 酒精含量是重要考量因素。如果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達到或超過一定標準,例如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80毫克以上,就構(gòu)成醉酒駕駛。醉酒駕駛本身就是犯罪行為,在此基礎上發(fā)生車禍撞人,判刑通常會更重。
2. 事故造成的后果對判刑影響極大。如果只是輕微碰撞,未造成人員重傷或死亡,可能會被判處拘役,并處罰金。但如果造成人員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chǎn)遭受重大損失的,則構(gòu)成交通肇事罪。根據(jù)《刑法》規(guī)定,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3. 酒駕者的主觀過錯也是關鍵。如果酒駕者明知可能會發(fā)生事故,卻放任這種結(jié)果的發(fā)生,具有故意的心態(tài),那么可能會被認定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這種情況下,判刑會非常嚴厲。
4. 在量刑時,還會考慮酒駕者的認罪態(tài)度、是否積極賠償受害人損失、是否有自首情節(jié)等因素。如果酒駕者能夠主動認罪、積極賠償,取得受害人的諒解,可能會在一定程度上減輕刑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因而發(fā)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chǎn)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