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處理,通常會依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證據(jù)進行。
1. 報案受理:當勞動者或相關單位向公安局報案,稱存在用人單位或個人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情況時,公安局會對報案進行受理。
2. 調查取證:公安機關會展開調查,收集相關證據(jù),以確定是否存在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事實。
3. 立案審查:根據(jù)收集到的證據(jù),對案件進行審查。如果涉嫌犯罪的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達到立案標準,公安機關會決定立案。
4. 強制措施:一旦立案,可能會對犯罪嫌疑人采取強制措施,如刑事拘留、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等,以保障案件的偵查和訴訟順利進行。
5. 偵查工作:公安機關會進一步深入偵查,查明犯罪事實、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動機、手段等情況。
6. 偵查終結:經過偵查,如果案件事實清楚,證據(jù)充分,公安機關會將案件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如果發(fā)現(xiàn)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證據(jù)不足等情況,會撤銷案件或者作出不起訴決定。
在整個過程中,公安機關會嚴格依照法律程序進行操作,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同時,對于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行為,法律將予以嚴厲打擊,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勞動所得。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六條之一
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shù)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后果,在提起公訴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并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