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撞到人后的賠償金額沒有固定標準,取決于多種因素,包括傷者的傷情、事故責任劃分、保險情況等。
1. 事故責任認定:如果駕車一方全責,通常需要承擔更多的賠償責任;如果雙方都有責任,則按責任比例分擔賠償。
2. 傷者的傷情:包括受傷的嚴重程度、治療費用、是否構(gòu)成傷殘等。
3. 醫(yī)療費用:涵蓋急救費用、住院費用、手術(shù)費、藥品費、康復費用等。
4. 誤工費:根據(jù)傷者的收入情況和誤工時間來確定。需要提供收入證明和誤工時間的證明材料。
5. 護理費:會考慮護理人員的收入或者當?shù)刈o理行業(yè)的平均工資水平,以及護理的時間。
6. 傷殘賠償金:若傷者構(gòu)成傷殘等級,按照傷殘等級對應的賠償標準計算。
7. 精神損害撫慰金:具體金額需綜合考慮多種因素。
8. 財產(chǎn)損失:如傷者的衣物、隨身物品的損壞等。
9. 保險情況:交強險有固定的賠償限額,超過交強險限額的部分,由商業(yè)險按照合同約定進行賠償;如果仍不足,由駕車方自行承擔。
總之,開車撞到人后的賠償金額需要綜合上述多個因素進行計算和確定。在處理這類事故時,建議及時報警、報保險,按照法律程序和相關(guān)規(guī)定妥善處理賠償事宜。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y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yǎng)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