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詐騙罪的民事賠償,需要遵循下列程序進行:
1.收集證據:全力搜集如合同、轉賬、聊天記錄、證人證言等,證明詐騙行為、損失金額及雙方關系的材料,力求充分確鑿,支撐賠償訴求。
2.確定被告信息:查清被告是個人時的姓名、住址、聯(lián)系方式,若是單位則需掌握名稱、住所地、法定代表人等詳情。
3.撰寫起訴狀:涵蓋原被告基本信息、明確賠償金額與相關費用的訴訟請求,詳述詐騙經過與損失的事實理由,語言規(guī)范、邏輯嚴謹。
4.選擇有管轄權的法院:通常為被告住所地或犯罪行為發(fā)生地法院。
5.提交起訴材料:向所選法院呈交起訴狀與證據復印件,法院審查后決定是否受理。
6.繳納訴訟費:案件受理,法院通知原告繳費,金額依案件性質、標的而定。
7.等待開庭通知:受理后法院安排開庭時間,送達傳票,此期間原告可再備證據、熟悉法規(guī)。
8.參加庭審:庭審如實陳述、出示證據,應答提問,嚴守法庭紀律,尊重他人。
9.等待判決:庭審結束,法院依證據陳述判決,若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內上訴。
需要注意的是,詐騙罪的民事賠償訴訟可能較為復雜,建議在整個過程中咨詢專業(yè)律師,以獲取更準確、有效的法律幫助。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一條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如果是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