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勞動合同發(fā)生工傷致殘,可通過收集證據(jù)確認勞動關系、申請工傷認定、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協(xié)商賠償或申請勞動仲裁來主張賠償。
1. 收集證據(jù)確認勞動關系:無勞動合同,要收集工資支付憑證、工作證、工作服、招工招聘登記表、考勤記錄、其他勞動者證言等,以此證明事實勞動關系。
2. 申請工傷認定: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提交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關系證明材料、醫(yī)療診斷證明等,部門審核并調查核實后,按時作出認定決定。
3. 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傷情穩(wěn)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用人單位、職工或其近親屬向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及醫(yī)療資料,委員會依傷情與功能障礙程度作出等級鑒定。
4. 協(xié)商賠償:完成工傷認定與勞動能力鑒定,便可和用人單位協(xié)商,賠償含醫(y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多項,若能就金額達成一致,可簽賠償協(xié)議。
5. 申請勞動仲裁:協(xié)商無果或遭用人單位拒絕賠償,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其依法受理、裁決,對裁決不服的,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法院起訴。
需要注意的是,整個過程中要注意證據(jù)的保存和法律程序的時效,以確保自身的合法權益得到有效維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