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合同的工傷賠償需要通過一系列步驟來爭取,包括收集證據(jù)證明勞動關系、進行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等。
1. 收集證據(jù)證明勞動關系:盡管沒有書面合同,但可以通過工資支付憑證、工作證、招工招聘登記表、考勤記錄、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來證明與用人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系。
2. 申請工傷認定: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需要提交相關材料,如勞動關系證明、醫(yī)療診斷證明等。如果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3. 勞動能力鑒定:在工傷認定結論作出后,傷情相對穩(wěn)定時,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確定傷殘等級。
4. 協(xié)商賠償:嘗試與用人單位協(xié)商賠償事宜,包括醫(yī)療費、停工留薪期工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等。
5. 勞動仲裁:若協(xié)商不成,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在仲裁過程中,要充分出示自己的證據(jù)和主張。
6. 訴訟: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需要注意的是,整個過程中要注意保留相關的證據(jù)材料,如醫(yī)療費用票據(jù)、與用人單位溝通的記錄等。同時,要及時了解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