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別人起訴后,可以通過以下幾種方式查到相關信息。
1. 法院官網查詢:很多法院都開通了官方網站,可以通過輸入自己的姓名、身份證號碼等信息進行查詢。部分法院網站還提供案件進展的實時更新。
2. 法院公告欄:法院通常會在其公告欄張貼相關的案件信息,可以前往當地法院查看。
3. 撥打法院服務熱線:通過撥打當地法院的服務熱線,向工作人員提供個人身份信息,咨詢是否有涉及自己的起訴案件。
4. 委托律師查詢:如果委托了律師,律師可以憑借其職業(yè)身份和權限幫助查詢相關案件信息。
5. 法院訴訟服務中心:親自前往法院的訴訟服務中心,向工作人員咨詢和查詢。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區(qū)的法院可能在查詢方式和要求上存在一定差異。在查詢時,務必準備好個人有效身份證件,以便準確、順利地獲取相關信息。同時,如果收到法院傳票或其他法律文書,上面也會有關于案件的詳細信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八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fā)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yè)、工作單位、住所、聯(lián)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lián)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fā)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