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貨幣與變造貨幣的區(qū)別如下:
1. 概念不同。偽造貨幣是指仿照真貨幣的圖案、形狀、色彩等特征,通過印刷、復印、描繪、制版等手段制造假貨幣。例如,使用專業(yè)設備和材料制造與人民幣外觀、圖案、顏色等完全一致的假幣,且沒有使用任何真幣的成分。
2. 材料來源不同。偽造貨幣所使用的材料并非來自真貨幣,而是完全的造假材料。而變造貨幣所使用的材料有一部分來源于真貨幣。比如,將一張真的10元人民幣通過裁剪、拼接等方式,改造成一張100元的人民幣。
3. 性質(zhì)惡劣程度有別。偽造貨幣的性質(zhì)通常更為惡劣,因為它是從無到有的造假過程。變造貨幣相對來說,對貨幣管理制度的破壞程度可能稍輕,但仍然是嚴重的違法犯罪行為。
4. 法律后果的差異。在我國刑法中,對偽造貨幣罪的處罰通常比對變造貨幣罪更為嚴厲。因為偽造貨幣的社會危害性更大,影響范圍更廣。
5. 識別難度有所不同。偽造貨幣由于是全新制造,可能在某些細節(jié)上與真幣存在較大差異,相對容易被識別。而變造貨幣因為部分基于真幣,有時識別難度會增加。
總之,偽造貨幣和變造貨幣都是嚴重破壞國家貨幣管理制度、危害金融秩序和社會穩(wěn)定的犯罪行為,都會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七十條
偽造貨幣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
(一)偽造貨幣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偽造貨幣數(shù)額特別巨大的;
(三)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七十三條
變造貨幣,數(shù)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shù)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