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受法律保護的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1. 違反法律法規(guī)強制性規(guī)定的合同。法律的強制性規(guī)定是具有明確的法律效力和約束力的,如果合同的內容與之相悖,那么該合同就不被法律所認可和保護。例如,涉及毒品交易、販賣人口等嚴重違法活動的合同。
2. 違背公序良俗的合同。公序良俗是社會公共秩序和善良風俗的簡稱。如果合同的內容違背了社會普遍認可的道德規(guī)范和良好風俗,這樣的合同也是無效的。比如,以不道德的方式謀取利益的合同。
3. 一方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的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這種情況下,合同的訂立并非基于當事人的真實意愿,且損害了國家的利益,因此不具有法律效力。
4. 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當合同當事人合謀,故意損害他人合法權益時,該合同無法得到法律的支持。比如,為逃避債務而轉移財產的合同。
5. 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有些合同表面上看似合法,但實際上是為了掩蓋非法的交易或行為,這樣的合同同樣不受法律保護。例如,通過虛假的買賣合同來洗錢。
總之,合同的有效性需要符合法律的規(guī)定和社會的公共利益,只有在合法、公平、自愿的基礎上訂立的合同,才能得到法律的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三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guī)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六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