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人被起訴后,應積極應對,包括了解訴訟情況、準備證據、考慮委托律師等。
1. 收到起訴狀和傳票后,務必認真閱讀相關文件,明確原告的訴求和所依據的事實與理由。了解案件涉及的債務金額、借款時間、還款期限等關鍵信息。
2. 審查擔保合同的內容。仔細確認擔保的方式(一般保證還是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的范圍、擔保的期限等重要條款。這對于判斷自身的責任大小和范圍至關重要。
3. 收集和整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比如證明主債務合同存在無效或可撤銷的情形;證明債權人在債務履行過程中有過錯,導致債務無法按時償還;或者能夠證明自己在簽訂擔保合同時存在被欺詐、脅迫等情形。
4. 評估自身的財務狀況。明確如果需要承擔擔保責任,自身是否有足夠的財產來履行義務,以及這可能對個人財務造成的影響。
5. 考慮委托專業(yè)律師代理案件。律師具有專業(yè)的法律知識和豐富的訴訟經驗,能夠提供準確的法律分析和有效的應對策略,增加勝訴的可能性或者最大程度減少損失。
6. 積極與債權人溝通協(xié)商。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嘗試與債權人達成和解,看是否能夠通過協(xié)商解決糾紛,避免進一步的法律程序和費用支出。
7. 參加庭審并如實陳述案件事實。按照法庭的要求準時參加庭審,遵守法庭紀律,在庭審中清晰、準確地陳述自己的觀點和證據。
總之,做擔保人被起訴后不要慌張,要冷靜、理性地采取上述措施,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條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有權在其承擔保證責任的范圍內向債務人追償,享有債權人對債務人的權利,但是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